指对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刑罚执行期间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,依法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刑事执行制度。涉及的业务字段包括(罪犯编号)、(原罪名)、(原判刑期)、(减刑幅度)、(执行机关)、(裁定文书号)等。